伴随着互联网生态的高速发展,各种企业登记网上生产经营不断壮大,网络媒体公司日益增加,网上文艺活动日益丰富多彩。为了便于各行业正常的开展线上生产经营,改善营商环境,现将《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》的审核范畴特别提醒如下所示:
依据《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》等有关规定,《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》的审核主要包括:音乐网址、互联网表演剧(节)目、网络表演、互联网工艺品、网络动漫和展览会、竞赛活动。对不符审核范畴从业别的互联网技术经营活动企业,不予以派发《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》。
网络表演指以互联网演出者以现场的文艺演出活动等为主线,通过网络、挪动通讯网、互联网等网络信息,即时散播或以音频视频方式上传散播所形成的网络文化商品。电子商务类、教育、医疗类、学习培训类、金融投资、旅游类、美食类、体育、闲聊等直播不归属于网络表演,非《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》审核范畴,不用申办《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》。
连接网络企业需要按上述《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》审核范畴,依规递交真正申报材料,如查证递交虚报申报材料的,将严苛依法办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