易学四同别录卷之一
图文馀辩内篇 浙东季本辑录 男??校正塇塆嵎嵏嵚嵛塈塉
河图
河图列十位,无四角,其形为圆。
《系辞传》曰:“天一地二,天三地四,天五地六,天七地八,天九地十。”“天数五,地数五,五位相得而各有合。天数二十有五,地数三十,凡天地之数,五十有五,此成变化,而行鬼神也。”此河图之数也。
其数一六居北,属水。二七居南,属火。三八居东,属木。四九居西,属金。五十居中,属土。此即《洪范》五行,一曰水,二曰火,三曰木,四曰金,五曰土之生序。
洛书
洛书列九位,有四角,其形为方。
《干凿度》列九宫之法,曰:“戴九履一,左三右七,二四为肩,六八为足,五居于中。”此洛书之数也。
其数五居中,五者阳之中数,以阳之中立体而为主于内,静中之动也。纵横皆十,十者阴之中数,以阴之中制用而为节于外,动中之静也。
《系辞传》曰:河出图,洛出书,圣人则之。
孔安国曰:河图者,伏羲氏王天下,龙马出河,遂则其文,以画八卦。洛书者,禹治水时,神龟负文,而列于背,有数至九,禹遂第之,以成九类。
刘氏歆曰:伏羲氏继天而王,受《河图》而画之,八卦是也。禹治洪水,赐《洛书》法而陈之,九畴是也。《河图》、《洛书》相为经纬、八卦九章相为表里。
关氏朗曰:《河图》之文,七前六后,八左九右。《洛书》之文,九前一后,三左七右,四前左,二前右,八后左,六后右。
邵子曰:圆者《河图》之数,方者《洛书》之文,故羲文因之而造易,禹箕叙之而作《范》也。
朱子曰:河图无四角,比之洛书为圆。
西山蔡氏元定曰:古今传记,自孔安国刘向父子、班固,皆以为《河图》授羲,《洛书》锡禹。关子明、邵康节,皆以为十为《河图》,九为《洛书》。盖《大传》既陈“天地五十有五”之数,《洪范》又明言“天乃锡禹洪范九畴”,而九宫之数,正龟背之象也。唯刘牧意见,以九为《河图》,十为《洛书》,托言出于希夷,既与诸儒旧说不合,又引《大传》以为二者皆出于伏羲之世,其易置图书,并无明验,但谓伏羲兼取图书,则易、范之数诚相表里,为可疑耳。